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
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
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
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
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
檢測項目:
一般排水戶:
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
重點排水戶:
1、餐飲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4+-N)、總磷(TP)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等7項。
2、醫院類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等7項。
3、化工類(含設有實驗室的學校、科研院所等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0項。
4、綜合類排水戶(如含有醫院、餐廳、實驗室的單位):PH值、懸浮物(SS)、化學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(NB4+-N)、總磷(TP)、糞大腸菌群、餘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、油脂、汞、砷、鉛、镉、鉻等14項。
許可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》第10條
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第12條第3款
法律規定:
- DB11_307-2005污水排放綜合标準